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需符合以下要求( )。

Ⅰ.应当披露半年度报告

Ⅱ.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Ⅲ.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Ⅳ.在2个月内股东人数降至200人以内的,可以不向证监会提出申请

2023-08-04

A、Ⅰ,Ⅱ,Ⅲ,Ⅳ
B、Ⅱ,Ⅲ,Ⅳ
C、Ⅰ,Ⅱ,Ⅲ
D、Ⅰ,Ⅱ,Ⅳ


参考答案:B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股票公开转让与定向发行的公众公司应当披露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公众公司,应当披露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三十二条 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自上述行为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定向转让说明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持申请文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在提交申请文件前,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相关情况通知所有股东。 在3个月内股东人数降至200人以内的,可以不提出申请。@j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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