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其教师资格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 )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023-08-08

A.2年

B.3年

C.5年

D.8年

参考答案:C

《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1)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2)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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