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 )的重大事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作出决定或者向其委派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代表作出指示前,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023-08-17

A.合并
B.分立
C.解散
D.申请破产
E.增资


参考答案:ABCD

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重大事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作出决定或者向其委派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代表作出指示前,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