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8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包括:①居住区—小区—组团;②居住区—组团;③小区—组团;④独立式组团。
58.SF6配电装置发生大量泄漏时,应立即开启所有排风机排风,抢修人员在高压室内连续工作不得超过15min。
2023-06-29 从业资格建筑工程
5.3.5 倒闸操作的基本条件。5.3.5.1 有与现场一次设备和实际运行方式相符的一次系统模拟图(包括各种电子接线图) 。5.3.5.2 操作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命名、编号、分合指示,旋转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及设备相色等。5.3.5.3 高压电气设备都应安装完善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防误操作闭锁装置不得随意退出运行,停用防误操作闭锁装置应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行政副职或总工程师批准;短时间退出防误操作闭锁装置时,应经变电站站长或发电厂当班值长批准,并应按程序尽快投入。5.3.5.4 有值班调控人员、运维负责人正式发布的指令,并使用经事先审核合格的操作票。5.3.5.5 下列三种情况应加挂机械锁:a)未装防误操作闭锁装置或闭锁装置失灵的刀闸手柄、阀厅大门和网门。b)当电气设备处于冷备用时,网门闭锁失去作用时的有电间隔网门。c)设备检修时,回路中的各来电侧刀闸操作手柄和电动操作刀闸机构箱的箱门。机械锁要1把钥匙开1把锁,钥匙要编号并妥善保管。
5.3.3 倒闸操作的分类。5.3.3.1 监护操作:由两人进行同一项的操作。监护操作时,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由熟练的运维人员操作,运维负责人监护。5.3.3.2 单人操作:由一人完成的操作。a) 单人值班的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操作时,运维人员根据发令人用电话传达的操作指令填用操作票,复诵无误。b) 若有可靠的确认和自动记录手段, 调控人员可实行单人操作。c) 实行单人操作的设备、项目及人员需经设备运维管理单位(部门)或调度控制中心批准,人员应通过专项考核。5.3.3.3 检修人员操作:由检修人员完成的操作。a)经设备运维管理单位(部门)考试合格、批准的本单位的检修人员,可进行220k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由热备用至检修或由检修至热备用的监护操作,监护人应是同一单位的检修人员或设备运维人员。b)检修人员进行操作的接、发令程序及安全要求应由设备运维管理单位(部门)总工程师审定,并报相关部门和调度控制中心备案。
5.3 倒闸操作5.3.1 倒闸操作应根据值班调控人员或运维负责人的指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发布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发令人和受令人应先互报单位和姓名,发布指令的全过程(包括对方复诵指令)和听取指令的报告时应录音并做好记录。操作人员(包括监护人)应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顺序。对指令有疑问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执行。发令人、受令人、操作人员(包括监护人)均应具备相应资质。5.3.2 倒闸操作可以通过就地操作、遥控操作、程序操作完成。遥控操作、程序操作的设备应满足有关技术条件。
5.2 高压设备的巡视5.2.1 经本单位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准进行其他工作,不准移开或越过遮栏。5.2.2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准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5.2.3 地震、台风、洪水、泥石流等灾害发生时,禁止巡视设备现场。灾害发生后,如需要对设备进行巡视时,应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得到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批准,并至少两人一组,巡视人员应与派出部门之间保持通信联络。5.2.4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人员应距离故障点 4m以外,室外人员应距离故障点8m以外。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5.2.5 巡视室内设备,应随手关门。5.2.6 高压室的钥匙至少应有3把,由运维人员负责保管,按值移交。1把专供紧急时使用,1把专供运维人员使用,其他可以借给经批准的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和经批准的检修、施工队伍的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应登记签名,巡视或当日工作结束后交还。
4.6 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4.5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部分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4.4 教育和培训。4.4.1 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4.4.2 作业人员对本部分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部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4.4.3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等) ,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4.4.4 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部分、并经考试合格,经设备运维管理单位(部门)认可,方可参加工作。工作前,设备运维管理单位(部门)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4.3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4.3.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4.3.2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部分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4.3.3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4.2 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4.2.1 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4.2.2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 或更换。4.2.3 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4.2.4 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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