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建设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建设单位提议: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包括建设单位代表1人、招标监管机构工作人员1人和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3人。
事件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评审发现:A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没有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B投标人将造价控制监理工作转让给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专业单位;C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D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上述各投标人的投标。
问题:
1.针对事件1,建设单位的提议有什么不妥?说明理由。
2.针对事件2,分别指出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A、B、C、D投标人的投标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023-05-15



参考答案:

1.(1)招标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妥;
理由:招标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不能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
(2) 评标委员会成员只有 3 名技术、经济专家不妥;
理由: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 2/3 。
2.(1)否决A正确;理由:联合体投标必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2) 否决B正确;理由:监理业务不允许转让。
(3) 否决C不正确;理由:没有规定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 否决D正确;理由: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