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19年11月20日,双方约定:甲公司于12月1日交付乙公司商品300件,总成本为280万元;对方支付甲公司价税共计452万元。当月末,甲公司得知乙公司因履行对外担保义务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该项约定款项收回的可能性很小。为维持良好的企业信誉,甲公司仍按原约定发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甲公司在2×19年12月由于该项业务减少的存货为( )万元。

2023-05-16

A.452
B.400
C.280
D.0

参考答案:D

由于乙公司资金周转存在困难,因而甲公司在货款回收方面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与该批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给乙公司。根据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的收入确认条件,甲公司在发出商品且办妥托收手续时不能确认收入,已经发出的商品成本应通过“发出商品”科目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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