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厂与乙公司签订一份长期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甲厂以自有的加工设备作为货款的抵押物,担保金额最高为50万元。在合同期限内,乙公司总计供货10次,货款总额为80万元;甲厂总计支付货款20万元,其余60万元无力偿还。乙公司享有优先受偿的数额是()。

2023-05-17

A.20万
B.30万
C.50万
D.60万

参考答案:C

本题考核点是最高额抵押。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