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某于4月3日接到一审刑事判决书后,于5日提出上诉,9日撤回上诉,又于12日提出上诉,之后又于18日撤回上诉。对夏某撤回上诉的请求应当由哪个法院裁定是否准许?

2023-05-23

A:二审法院
B:一审法院
C:一审法院同级检察院
D:二审法院同级检察院

参考答案:A

《刑诉解释》第301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日,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计算。《刑诉解释》第304条规定,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准许。第305条规定: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如果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当裁定准许被告人撤回上诉;如果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提出上诉,在第二审开庭后宣告裁判前申请撤回上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本题夏某的上诉期满日为4月14日,当夏某在9月撤回时,应当准许;但当18日撤回时则要适用上述第305条规定,由第二审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因此A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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