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男,1987年2月27日出生。2003年2月27日,王某趁李某全家外出游玩,翻墙进入李某院子中,并偷偷溜进李某的卧室。在一通翻箱倒柜之后,王某共搜集到现金5000元、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13000元)和其他一些小首饰。正在王某准备翻墙逃跑的时候,李某的表哥朱某来李某家串门,恰好看见王某在墙上。朱某大声呵斥王某,要求其把李某的东西全都放下。但王某不予理睬,反而从墙上跳下,向远处逃跑。朱某一把扯住王某的衣服,但王某从兜里快速取出一把匕首向朱某的心脏刺去,朱某应声倒地。后朱某被送至医院时已经死亡。那么应当如何处置王某?()

2023-05-23

A:以抢劫罪论处
B:以盗窃罪论处
C: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D:王某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C

【考点】刑事责任年龄的计算、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实施转化抢劫行为的定性。详解:首先,计算年龄应以实足周岁为准。由题干可知,2003年作案时,王某尚未满16周岁。所以王某只可能涉嫌法定的8类犯罪。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由此可见,在类似本案的情形下,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将不会被认定为抢劫罪,而会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故应选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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