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诉案件的审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A.甲、乙系一起伤害案件的自诉人,案件审理中甲撤回起诉,法院继续案件审理
B.某伤害案,因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人提起自诉,审理中自诉人与被告人和解而撤回自诉,法院经审查准许
C.某遗弃案,被告人在第二审程序中提出反诉,法院予以受理并与原自诉合并审理
D.某侵犯知识产权案,第二审中当事人和解,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一审判决

2023-05-23



参考答案:ABD

。《刑诉解释》第202条第2款规定,自诉人是二人以上,其中部分人撤诉的,不影响案件的继续 审理。由此,A的说法正确,当选。《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204条第3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刑诉解释》第198条规定,对于自诉人要求撤诉的,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确属自愿的,应当准许;经审查认为自诉人系被强迫、威吓等,不是出于自愿的,应当不予准许。由此,B的说法正确,当选。《刑诉解释》第 265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由此,C的说法错误,不当选。《刑诉解释》第263条规定,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进行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当事人自行和解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由此,D的说法正确,当选。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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