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以张某构成诽谤罪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县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决定对本案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在张某未被羁押的情况下,该法院立案后应在下列哪个时间内宣判?( )
A. 一个月 B.两个月
C.三个月 D.六个月

2023-05-23



参考答案:D

。本题考查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依据《刑诉解释》第109条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被告人被羁押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 15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在期满7日以前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6个月内宣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因此,本题答案为D项。
注意,对于公诉案件,无论被告人是否被羁押,法院均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3个月。但是,对于自诉案件,则根据被告人是否被羁押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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