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刑事抗诉案件,下列说法正 确的是:
A.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B.对于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人民法院经审理如果能够查清事实, 应当在查清事实后依法裁判
C.在开庭审理前,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可以裁定准许
D.在送达抗诉书后被提出抗诉的原审被告人未到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023-05-23



参考答案:ABD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刑事抗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第1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书后,应在1个月内立案。经审査,具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1)不属于本院管辖的;(2)按照抗诉书提供的住址无法向被提出 抗诉的原审被告人送达抗诉书的;(3)以有新证据为由提出抗诉,抗诉书未附有新的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 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4)以有新证据为由提出抗诉,但该证据并不是指向原起诉事实的。人民法院决 定退回的刑事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经补充相关材料后再次提出抗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 予以受理。故A选项正确。《规定》第4条规定,对于原判决、裁定事实;f清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接受抗诉 的人民法院进行重新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经审理能够查清事实的,应当在查清事实后依 法裁判;(2)经审理仍无法查清事实,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原审被告人有罪的,应当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无罪; (3)经审理发现有新证据且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指令再审期限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 院重新审判。故B选项正确。《规定》第6条规定,在开庭审理前,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裁 定准许。故C选项“可以”表述错误,应为应当。《规定》第7条规定,在送达抗诉书后被提出抗诉的原审被告 人未到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原审被告人到案后,恢复审理。故D选项表述正确。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