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犯贪污罪经一审程序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生效后发现本案第一审的合议庭成员乙在审理该案时,曾收受甲的贿赂。对于本案,下列哪些机关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A.审判该案的第一审中级人民法院 .
B.该省高级人民法院
C.甲该省人民检察院
D.最局人民检察院

2023-05-23



参考答案:BD

《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巳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 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题中已经明确是死缓判决,该判决如果生效,必须经过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本题看似是对中院判决进行 审判监督,其实是对高院进行审判监督。故只有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故B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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