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居住在某市a区)与乙(居住在某市b 区)签订了 1份货物买卖合同。后因货物价格上涨,履 行期到来以后,甲拒不交货。甲的该批货物放在c 区。乙申请c区人民法院对该批货物采取了诉前财产保全措施。请问:这时乙可以向下列哪些法院起 诉?( )
a. a区人民法院
b. b区人民法院
c. c区人民法院
d.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05-23



参考答案:AC

。根据《民诉意见》第31条第2款的规定, 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 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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