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公司起诉中阳公司和中古公司不履行合同一案,经过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终结,判决生效后中海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此时,中阳公司和中古公司合并为通兴公司,原来的中阳公司和中古公司依法被注销。此时本案的被执行人是:

2023-05-24

A:中阳公司
B:中古公司
C:中阳公司和中古公司
D:通兴公司

参考答案:D

根据《民诉意见》第271条,的规定,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的,其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受;被撤销的,如果依有关实体法的规定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可以裁定该权利义务承受人为被执行人。所以本案中法院应该裁定通兴公司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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