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规定的债务人实施以资抵债的条件。

2023-05-25

A:债务人因资不抵债或其他原因关停倒闭、宣告破产,经合法清算后,依照有权部门判决、裁定以其合法资产抵偿银行贷款本息的
B:债务人故意“悬空”贷款、逃避还贷责任,银行不实施以资抵债信贷资产将遭受损失的
C:债务人改制,债务人关闭、停产,债务人挤占挪用信贷资金等其他情况出现时,银行不实施以资抵债信贷资产将遭受损失的
D:债务人贷款到期,但其货币资金足以偿还贷款本息的

参考答案:D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规定的债务人实施以资抵债的条件如下:债务人因资不抵债或其他原因关停倒闭、宣告破产,经合法清算后,依照有权部门判决、裁定以其合法资产抵偿银行贷款本息的;债务人故意“悬空”贷款、逃避还贷责任,银行不实施以资抵债信贷资产将遭受损失的;债务人改制,债务人关闭、停产,债务人挤占挪用信贷资金等其他情况出现时,银行不实施以资抵债信贷资产将遭受损失的;债务人贷款到期,确无货币资金或货币资金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以事先抵押或质押给银行的财产抵偿贷款本息的。故D选项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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