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作为劳动争议主体的职工一方当事人,人数为(  )以上,有共同争议理由的,属于集体劳动争议。

2023-06-02

A.2人
B.5人
C.10人
D.20人


参考答案:C

P540-544
按照劳动争议的主体划分 (1)个别争议。职工一方当事人人数为10人以下,有共同争议理由的。 (2)集体争议。职工一方当事人人数为10人以上,有共同争议理由的。 (3)团体争议。工会与用人单位因签订或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