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某因殴打郭某受到公安局处罚,公安局鉴定郭某为轻微伤。郭某认为自己是重伤,以公安局对魏某处罚过轻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诉讼期间对郭某的伤势重新鉴定,结论为轻伤。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2023-05-23

A:维持公安局对张某的原处罚决定
B:直接变更公安局对张某的处罚决定
C:中止审理此案,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刑事侦查机关
D:撤销公安局的处罚决定

参考答案:C

魏某诉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的行政案件即需要中止,等待刑事案件处理的结果。此类情况适用的条件是:(1)两个案件之间必须有关联,两个案件之间如果没有关联,也无须中止行政诉讼;(2)行政案件的审理要以另一案的处理结果为依据,如果有关联,但并不以其处理结果为依据,也无须中止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56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认为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违反政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接受移送的有关机关,应依法履行追究、查处的职责。这种移送不同于移送管辖,而是主管事项的移送。被移送的案件主要包括刑事案件、内部行政案件及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行政违法案件等。综合上述,C项符合法律规定,是正确的;ABD项均不符合法律规定,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