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应于每年1月31日前向同级财政部门和银监会或属地银监局报送上年度批量转让不良资产情况报告。()

2023-05-25



参考答案:

金融企业应于每年2月20日前向同级财政部门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属地银监局报送上年度批量转让不良资产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