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1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从烟农处购进一批烟叶,收购价款为100万元;
(2)将库存价值100万元的烟叶委托乙厂加工成烟丝,支付不含税加工费10万元;已知该卷烟厂同类烟丝不含税售价200万元,乙厂同类烟丝不含税售价210万元。
(3)领用收回的全部烟丝继续加工生产卷烟300箱;
(4)当月卷烟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 000万元。
已知,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箱150元,比例税率为56%,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烟叶税税率为20%。价外补贴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入收购金额。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卷烟厂委托加工烟丝,受托方应当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2023-05-16

A.200×30%=60万元
B.(100+10)÷(1-30%)×30%=47.14万元
C.210×30%=63万元
D.(100+10)÷(1+30%)×30%=25.38万元


参考答案:C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应纳税额=(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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